基本信息
标准名称: | 进出口水产品中砷的测定氢化物-原子荧光光谱法 |
英文名称: | Determination of arsenic in seafood for import and export--Hydride generation atomic fluorescence spectrometry |
中标分类: | 食品 >> 食品加工与制品 >> 水产品加工与制品 |
ICS分类: | 食品技术 >> 肉、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 >> 鱼和水产品 |
发布部门: |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|
发布日期: | 2005-09-30 |
实施日期: | 2006-05-01 |
首发日期: | |
作废日期: | |
主管部门: |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|
提出单位: |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|
归口单位: |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|
起草单位: |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|
起草人: | 江志刚、傅余强、林燕奎、陈新焕、崔海容 |
出版日期: | |
页数: | 4页 |
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水产品砷的氢化物原子荧光光谱法测定方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水产品砷的测定。
前言
没有内容
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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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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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 食品 食品加工与制品 水产品加工与制品 食品技术 肉 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 鱼和水产品